北京落户¶
留学生如何在北京落户?
每年毕业回国的留学生,大多都喜欢北京、上海、深圳等等城市,但是不是谁都可以很容易在这些地方轻易落户的。不过,为了鼓励优秀的留学生毕业回国就业,各地出了很多吸引人才的政策,包括留学生落户。
那么落户一般有什么好处呢?怎么很多同学都想落户北京上海这些城市呢?因为买房子,摇号买车啥的要该城市的户口,然后周边的配套福利设施都比其他城市齐全等等。
关于留学生就业落户官方介绍
就业落户 经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依据国家留学政策及地方政府制定的促进和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参照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为符合相关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服务。
留学生就业落户的基本要求
1、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成回国两年内递交申请材料;
5、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请参考《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明信》流程。
十升喵提醒,每个城市的落户要求,除了上面的基本要求以外,可能会有自己的当地的其他额外要求,例如要想在上海落户,你读的国外高校必须在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留学回国人员(境)外毕业院校参考名单》里,也就是说这个学院参考名单列表里的留学生才能落户,也就是说如果你毕业于海外一些学校,但是该学校没有在这个名单里,你就不能落户。
例如英国考文垂大学此前就不在院校参考名单里,所以该校所有的留学生都无法在上海落户,于2019年新增名单中才加入了考文垂大学。也就是说,2019年开始从英国考文垂大学毕业的留学生想在上海落户的,只需连续6个月在同一个单位按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基数,和个税纳税基数标准来缴纳社保及个税,就可以直接申请上海户口了。
留学生就业落户的注意事项
1、回国赴上海、深圳工作的留学人员不需要在我中心办理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办理要求和相关手续请咨询当
地人事局(引智办);
2、申请在京落户的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请将申请材料交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中心不受理个人申请;
3、在国内保留学籍期间出国学习或以校际交流形式出国学习,回国后须由国内院校办理就业落户相关手续,不
在我处办理相关手续。
4、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在京就业手续请本人到中心递送申请材料;
5、就业报到证、落户介绍信均只能办理一次,过期、丢失后果自负,请留学人员务必自行复印留存。
6、就业落户业务收取100元。
7、已在国外入籍的留学人员回国不能办理落户及就业报到手续。
8、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也可通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落户手续。
留学生如何在北京就业落户?
首先是非北京户籍在京就业落户
如下图,一共有8个步骤:
1,首先是学历认证,学历认证现在可以在线认证了
2,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就是找一份工作,签订一份长达1年的劳动合同,并且缴纳社会保险
3,在北京的单位备案
在京单位备案实施办法链接: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06/info8950.htm
单位按要求注册(注册链接:http://jylh.cscse.edu.cn/unitreg/)后,递交相关备案材料,参加培训会后领取CA证书,备案要求详见《单位备案管理办法》(单位备案管理办法链接:http://jylh.cscse.edu.cn/unitreg/)
4,档案转移
单位协助申请人转移档案至留学服务中心、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档案转移要求详见“留学存档“。
(留学存档链接: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92/default.htm)
5,就业落户个人注册、单位预约:
个人登陆系统注册(注册链接:http://jylh.cscse.edu.cn/Login.aspx),单位通过数字证书登陆系统(登陆系统链接:http://jylhunit.cscse.edu.cn/login.aspx)在系统中预约递交材料时间。
6,递交材料 :按照约定时间,单位统一递交材料,详见“材料要求” (材料要求链接: 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06/info2762.htm)
7,领取结果:审核通过后,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审核结 果,申请人按照邮件通知的时间和材料要求领取结果。
8,领取《就业报到证》(2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落户介绍信》(1份),赴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转移手续。
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相关链接:
1,留学人员登陆注册系统:http://jylh.cscse.edu.cn/Login.aspx
2,在京单位备案注册系统:http://jylh.cscse.edu.cn/unitreg/
3,单位登陆:http://jylhunit.cscse.edu.cn/login.aspx
接着是北京户籍在京就业
如果你已经是北京户籍了,那么找到工作就可以了
1,首先是学历认证,学历认证现在可以在线认证了,
2,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就是找一份工作
3,个人注册(注册链接:http://jylh.cscse.edu.cn/Login.aspx),按材料要求准备材料在回国处窗口现场办理
4,领取《就业报到证》(2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相关链接:
1,留学人员登陆注册系统:http://jylh.cscse.edu.cn/Login.aspx
十升喵提醒,如果你是非北京户籍,想落户北京的留学生,除了走上面这个官方说的方式以外,还可以走人才引进方式,可登陆官方网站继续查看内容,链接如下,该链接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留学生人才引进转进去的链接:
http://www.bjrcgz.gov.cn/theme/business/instu.jsp
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常见问题解答(在京落户)
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常见问题解答(在京落户)
1、如何判定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的具体确定要参考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法人证书等。对于单位性质有疑问或不确定,我中心将要求用人单位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
2、有哪些机构可以为留学回国人员(获有国外硕士学位)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1)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2)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分局: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区县企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北京市属事业和企业单位(含在区县工商局注册的高科技企业)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3、为什么要由用人单位代为留学人员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依法履行完善人事劳动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和用人制度,了解办事流程,他们的协助可以方便留学人员更快更好地投入业务工作。
4、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是否有年龄限制?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只有45周岁(含)以下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才可以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5、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和就业落户手续能否同时办理?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办理就业落户手续时审核的重要文件之一,所以要在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才能申请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6、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时,其父母、配偶和子女能否随迁?
我中心只能办理留学回国人员本人的落户手续,子女、配偶以及父母户口随迁不属我中心的服务业务范围,请在本人办完落户手续后,自行到落户地派出所或者单位人事部门咨询办理子女、配偶及父母的亲属投靠手续。
7、出国多年,档案和户口都不知道在哪里,如何办理?
档案一般存放在出国前最后就学或就职的单位,或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出国时间较长的,户口有可能在毕业学校、原学校所在地派出所或原籍派出所注销;出国前户口在北京市已注销的,须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出国前户口在京外已注销的,须先到注销地或原籍恢复户口后办理;
8、已在国外入籍,能否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已在国外入籍的留学人员回国不能办理落户及就业报到手续。
9、如何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
北京市政府为鼓励和促进留学人员在京工作和创业,推出《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制度,
该业务由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办理,具体办理要求和手续请登陆http://www.8610hr.cn/
10、获得《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后,申办北京市落户手续应由哪个机构办理?
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只能办理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在京落户手续。
11、为什么留学回国人员要提交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何办理?有何要求?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聘用的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为了更好的保障留学回国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劳动人事纠纷,因此要求出具相关社保证明。
社保证明需要在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区级社保中心开具,具体开具要求请咨询相关社保中心,各社保中心有各自的标准格式。
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已缴纳至少最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必须由申请单位缴纳,递交材料时需要出具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如:预约7月交材料,至少提供4、5、6或.3、4、5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注:劳动合同、接收函、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名称及盖章必须与备案单位的名称一致)
12、为什么留学回国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录用不能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用工不属于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不适用于办理留学回国就业落户手续。
13、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地址有几种选择?
如果在落户城市有自己的房产或直系亲属(直系亲属的定义以公安机关的要求为准,一般只包含配偶和父母),可将户口落在对应的地点;如果就职单位有集体户口或者在相应的人才服务机构有集体户口,可以落在单位集体户口或人才服务机构的集体户口。
14、能否将户口落在其他亲戚朋友家?
各省市规定不尽相同,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在京落户只能落户于直系亲属的户口或房产,即配偶、父母。
15、如果出国前是农业户口,回国后能否直接办理跨省市落户?
不可以,必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手续后户口才可以迁移。(我国某些省市户口已取消二元制,不再分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户口本上需注明非农业、城镇或居民户口,不能有农业户口字样。)
16、出国前由国内毕业院校办理的“户口迁移证”仍在自己手中,回国后能否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不可以。根据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必须先回原籍落上户口后再持原籍户口本办理到其他省市的就业落户手续。出国前毕业于北京的高校,毕业时间已超过两年且学生集体户口仍保留在学校的留学人员,必须先将户口迁回原籍,然后再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17、在哪些情况下,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先将档案调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1)接收单位为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FESCO),要求员工档案必须经我中心转递;
(2)原档案所在机构没有相关资质而不能出具合格的档案保管证明;
(3)用人单位无相关资质跨省市调档;
以上情况需要先将档案调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办理短期存档手续。用人单位为留学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及落户手续后将档案和户口一并转往相关用人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
18、赴港、澳地区学习者,能否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根据相关政策,赴我国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攻读学位或进修者目前可参照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法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19、留学回国后到军队、武警系统工作,能否申请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不由我中心负责,请直接与总政、公安部等主管部门联系办理。
20、回国后已经通过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或地方人事与社会保障局(引智办)办理了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和落户手续,是否还需要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不需要重复办理。
21、关于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如何界定?
根据北京市政府2009年5月13日颁布的《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时间满一年是在北京落户的条件之一,判断是否符合条件的主要依据是留学人员护照所记录的出入境时间。
22、关于“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之内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中“两年”时间如何界定?
回国时间参照留学人员本人护照所记录出入境日期为准。
23、留学回国人员是否属于应届毕业生? 能否签三方协议?
留学回国人员不分应届和往届,一律没有三方协议,是否为应届,由用人单位界定。
24、各阶段学位均在国外获得,办理就业落户手续时是否需要认证所有学位?
只需要认证最高学位,递交材料时需提供其他学位的学位证书材料。
25、在国内保留学籍期间出国学习或以校际交流形式出国学习,回国后能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此类情况的人员回国后须由国内毕业院校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26、如果户籍信息中的姓名、出生日期与留学期间的护照出生日期不一致能否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如果留学人员的户籍信息(包括户口本、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中的姓名和出生日期与留学期间的护照出生日期不一致,不能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27、就业落户手续何时受理?
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由在京用人单位需要登录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预约时间,按照约定时间递交就业落户申请材料。
28、就业落户手续结果如何领取?
申请在京就业落户的留学回国人员要在接到邮件通知后,按通知时间并备齐材料,到中心回国处领取就业落户相关文件。
29、系统中审核状态已经变为“结果已通知”但未收到邮件怎么办?
如果申请人状态已经变为“结果已通知”,说明该申请人的审核材料已经审核通过,如果未收到邮件,可能是由于部分邮箱会屏蔽我处发送的邮件,申请人需要发邮件至:jylh@cscse.edu.cn,申请更换邮箱并重新发送审核结果邮件。
30、单位申请数字证书注册时,提示已注册怎么办?
单位注册时,提示已注册的,可能是由于注册时连续点击提交或浏览器设置的问题,请单位按照注册界面的提示做好设置,如果贵单位已注册,未打印出申请表或需要修改信息和重新打印申请表,请点击“重新打印”,填写信息并打印。
链接: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06/info2750.htm